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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盾构工程协会关于开展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申请工作的通知2026-04-10 16:32

    北京盾构工程协会

    京盾工协〔2026〕5号

    关于开展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

    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团体标准主编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团体标准在盾构工程行业技术创新、产业升级中的引领作用,推动优质团体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协会研究,决定开展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申请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协会发布的盾构工程领域相关团体标准的主编单位。

    二、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的团体标准需实施满2年,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技术先进性:标准核心技术指标、试验检测方法等方面优于现行同类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具备引领行业技术升级的能力。

    2.实施实效性:经过社会验证,提供明确的应用实证材料,包括标准被行业采用情况、工程质量提升数据、第三方评估报告、用户应用反馈等。

    3.全国普适性:标准覆盖范围适配全国盾构工程产业基础,具备全国范围内推广的适用性和认可度,技术内容无重大分歧。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

    (一)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申请表》(见附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2.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北京盾构工程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3.协会组织专家评审,公示遴选结果;

    4.公示无异议后,启动后续申报工作。

    (二)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申请表》(纸质版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1份);

    2.提交材料保证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严禁弄虚作假。

    (三)报送截止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5月7日前完成材料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送方式

    1.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6号汇清大厦918室

    2.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sm-1975@163.com

    3. 联系人:林士民  电话/微信:18901162202

    四、遴选方法

    协会将组建专家委员会,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择优遴选3项团体标准,作为协会推荐申报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的项目。

    五、后续工作

    遴选确定的3项标准,由北京盾构工程协会与标准主编单位共同协作,完成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申报材料编制、上报、沟通对接等后续全部工作,全力推进团体标准向国家标准转化。

    六、其他事

    1.本次申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未尽事宜,请与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联系沟通。


    特此通知。


    北京盾构工程协会

    2026年4月7日  


    点击下载附件:附件: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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