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盾构工程协会
京盾工协〔2024〕5号
关于《盾构工程专家库》第一批入库专家续聘工作的通知
各位专家:
按照修订后《盾构工程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入库专家任职期限和续聘规定,以及《盾构工程专家库》2019年第一批聘任入库专家任期已满五年的情况,北京盾构工程协会决定进行第一批入库专家续聘工作,专家续聘工作由盾构工程专家库领导小组与办公室负责。现将续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聘对象
已满五年任期的第一批入库专家,经本单位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继续担任盾构工程专家库专家的人员。
二、续聘考核
续聘考核由专家所在单位负责,主要考核以下四个方面: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没有在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者;
2、积极参加协会(盾研所)组织的各种专家咨询、方案评审、技术交流、培训等各项活动,在《盾构工程》杂志发表论文;
3、在本单位立足岗位,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开拓创新,解决大量的盾构技术难题。积极总结典型盾构工程案例和推广应用盾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工法;
4、参与国内、国际重难点盾构工程技术咨询、方案评审,充分发挥盾构工程专家作用。
三、续聘提交资料
续聘专家应提交以下资料:
1、经现任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盾构工程专家库专家续聘申报表》(见附件);
2、近五年发表的期刊文章或获得科技进步奖、专著、专利、工法、参编社团标准等相关科技创新成果其中一项的复印件;
3、无第2条成果的,可以提交一篇未发表的论文(word电子版),或提交一份盾构工程案例,或推广应用盾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工法技术总结。
四、续聘工作程序
1、《盾构工程专家库专家续聘申报表》等续聘资料应于2024年 3 月 15 日前递交盾构工程专家库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交则视为自动放弃续聘。由于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递交续聘申报表应提前向专家库办公室说明理由;
2、办公室在2024年 3 月 30 日前完成初审,2024年 4 月 10 日前盾构工程专家库领导小组完成最终审核;
3、终审结果在协会自媒体进行公示,公示一周期满无异议,即对续聘专家换发专家证书;
4、公示期间发生异议的,由盾构工程专家库领导小组再次审议,审议结果再次公示。
本通知发至《盾构工程专家库》2019年第一批入库专家。
附件:《盾构工程专家库专家续聘申报表》
《盾构工程专家库》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程琳
联系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100号
联系电话:15510337990
邮 箱:dgjcn1@163.com
北京盾构工程协会《盾构工程专家库》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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