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再制造系列社团标准的推广应用、推进绿色智能建造技术的发展、促进企业科研开发和成果应用、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市场价值,北京盾构工程协会继续在会员单位内开展第二批盾构机及主要零部件再制造企业达标认定工作。
此次盾构机及主要零部件再制造企业达标认定评审活动收到包括中铁科工集团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广东欣龙隧道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荣鑫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认定申请。
北京盾构工程协会根据再制造企业达标认定评审工作安排,于2022年8月23日,通过线上(申报单位)+线下(评审专家)结合的方式召开盾构机及主要零部件再制造企业达标认定专家评审会。
会议由刘军(北京建筑大学教授、北京盾构工程协会副理事长)主持,评委包括北京城建原副总工贺长俊、北方工业大学朱宏军教授、中国中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总工油新华、北京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副总工帅玉兵等。评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审打分:
1、在国内依法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具有法人资质的企业;且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2、企业经营业务与盾构机再制造相关,且有一种以上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为盾构整机或关键核心零部件再制造技术作为支持。
3、企业从事再制造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
4、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盾构再制造研发费用总额占企业科研经费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0%。
5、企业近三年盾构再制造相关产品销售或服务活动收入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6、企业拥有完整充足的再制造产品生产加工场所;必要的、技术先进的加工制造设备;以及一定数量的再制造专业的产业工人。
7、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影响环境的违法行为。
8、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其科研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9、企业的再制造设计能力。
10、企业对盾构再制造团体标准的执行应达到相应要求。
评审过程主要分为三个部分进行:申报企业对本单位再制造情况的汇报、评审专家针对汇报材料进行问询及申请单位答辩、评委评分。
经过评审入围的再制造企业,北京盾构工程协会将会进行现场实地考察,最终通过认定的企业,协会颁发牌匾、证书,同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盾构工程》杂志等媒体公布。
本网站将持续跟踪有关企业现场考察情况。